我很喜歡走路。
而且也很刻意在這個blog裏表達非常喜歡走路這件事情很多很多遍了。哈~~
記得去澳洲念書第一次回家過年時,媽媽興致勃勃地把我帶到Midvalley Megamall逛街。途中我們一邊走著一邊聊天。結果走著走著轉過頭去跟媽媽講話的時候,才發現媽早已被我抛在50公尺之遠了!那時講了一大串話根本都是跟空氣說的,旁邊的路人大概以為我卡到陰吧!哈哈~~
在澳洲念書的日子不僅訓練了我非常能走路的本事,走路的速度也非常快(因為很常要趕著去上課)。
漸漸的發現自己愛上了走路。喜歡走路看著身邊的人事物;喜歡走路思考天馬行空;喜歡走路聼MP3樂在其中。
尤其到了台北,走路更是成了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。自從腳踏車被偷走了以後,除了走路已經沒有其他選擇了。
雖然我跑步沒有別人快,打球沒有別人強,游泳沒有別人迅速,運動細胞整個殘障。但說到走路,我一天卻可以走好長好久的路。從環亞走到台大,從市貿走回家,慢慢探索著新的巷弄捷徑,細細品味發現新大陸的樂趣。
事實上以一個正常人來說,我這種走路的方式是有點over了,也被很多跟我一起走過路的人埋怨過。
但是,這些年來我依然愉悅的走著,只要走路能到的地方,時間又允許的話,我一定會走路到目的地。
我從來沒有想過,有那麼一天,自以為是的特長也會被限制。
老天爺終于選擇在這個時候跟我開玩笑。
痛。把我碩果僅存的權力都剝奪了。
一拐一拐的走在路上,不知為何一種莫明的自卑不停湧進心裏,頭低著不敢提起來。
我告訴自己不能放棄,仍然用腳背邊緣用力地拖行著。
冷風把我的嘴唇掠得很干,心也早已隨著天氣的變化而冰凍。
我不禁問自己一直撐著又是為了什麼?
疼痛一陣一陣的鑽進骨子裏,我卻還是咬著牙根吃力的走著,就算旁人不停的超越把我抛在後面,然後投以莫名其妙的眼神。
這些日子以來所有事情的連續摧殘,我已破爛不堪。
我想築個貝殼把自己包覆起來,不讓狠心的老天爺不停把我生命裏所有心愛的東西,一樣,一樣 抽走。
我好想回家,躺在teddy旁邊。
加油!走路好,可以慢慢沉澱性情
要take care~
慢慢走。
我认识一个人,曾经可以捧着大箱器具连跑带跳上楼梯,现在还努力要走起来。
所以你慢慢走。
不要在意别人的眼睛。
To sy:
Thanks!
你會留在台灣到什麽時候呢?
To qing:
hahaha…
其實我也想,現在我每走一步都很痛
腳有點腫到連鞋子都快撐破了
我也很喜歡走路…
KLchonghua出來的都愛走路
但是前提是有受過以前從學校走到bus stop的訓練..
To zent:
我以前都喜歡走到kentucky對面
比較有位子可以坐
我可能會再留個兩三年吧…
To sy:
good~~
不過這裡天災太多
你要好好照顧自己 XD
我记得!害腿短的我每次很辛苦在后面追!!!
还有..你走你的管别人看什么, understand?
UNDERSTAND!! 哈哈哈